近日,由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的某车厢店出厂、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自卸半挂车案,获评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年关守护(2021)”10起典型案例,经营者邓某因非法改装销售“大吨小标”车辆挨重罚。
“大吨小标”车辆可以借此偷逃规费,降低运输成本,为迎合这种需求,双峰县青树坪镇某个体工商户邓某在未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情况下,其经营的卫丰车厢店从外省生产厂家购买半挂车大梁和零部件,自行制作货厢后组装成自卸半挂车,同时通过购买机动车出厂合格证和车辆一致性证书,包装成套车辆出厂、销售。2020年8月,经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邓某已出厂、销售4套车辆及合格证,单车销售价格9万元/台,违法所得6000元。
邓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八条、《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构成加工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机动车辆行为,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车厢厂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处罚款8万元,合并处罚没款8.6万元。
娄底市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交通问题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各类车辆销售门店的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改装、“大吨小标”、非法销售二类底盘及倒卖车辆合格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罗达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