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娄底市公安局召开“洞庭清波”百日会战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公布相关典型案例。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韶华发布相关情况,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青春主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采矿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从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娄底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了以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违法犯罪为重点的“洞庭清波”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加强领导,高位推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黄江民高度重视,组织会议研究部署,审定专项工作方案,多次巡河检查工作成效。市公安局成立了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韶华任组长的全市公安机关“洞庭清波”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治安支队、警令部、政治部、森林公安局、网技支队、法制支队全力参与。工作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发挥牵头组织、统筹、协调作用,加强与市场监管、渔政、海事、国土、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健全联席会议、情报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执法、行刑衔接等机制,多次组织联合巡查执法,实现对违法犯罪的精准打击。同时,联合娄底广播、电视媒体和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开展专项宣传,在重点地区举行专项执法宣传活动,张贴通告、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法律教育,形成对非法捕捞、非法采矿采砂等违法犯罪形成高压态势。
截至12月16日,全市公安机关在“洞庭清波”百日会战专项行动中,侦破非法捕捞犯罪案件113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41人,移诉136人;立行政案件31起,行政拘留33人;立非法采矿采砂刑事案件13起,其中,省督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人,移诉1人。通过凌厉地打击攻势,彻底遏制了涉渔涉矿涉砂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娄底水域生态环境安全、矿产资源和生态文明,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发布会上还通报了新化辉龙农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和邹某雄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起典型案例的侦破情况。
(李赛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