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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3月31日> > 第13版 > 新闻内容
信任的美好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31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 曾敏

  去年底的某天,快过年了,一位老乡跑来找我,还了一些钱给我。我既惊讶,又欣慰。

  十年前,我借了一笔钱给他。他还了一部分,后来他遇到了困难,再没有还。他曾提出以物抵债,但我考虑他有两个孩子要养,要靠这些货物来维持生计,便谢绝了。后来,我又有机会扣下他一笔货款来抵欠款,仍然没有这么做,因为我能够感觉到他勉力支撑一家生计的责任感和焦虑。再后来,他遇到了困难,我仍然出面帮他,即使帮不了他也给他出出主意,提些忠告,鼓励一下他。妻子有点责怪我。我没有过多解释。但我心底有一个声音,时间一定会给出答案。他经济好转了,一定会还的!

  这次他能主动来还欠款,我很欣慰自己没有看错人,我的等待、信任没有白费。也希望他能行稳致远,家庭、事业越来越好。

  人皆有良知。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如果不是遇到困难,或实在是那种品质败坏的人,没有谁不愿意遵守承诺,堂堂正正、昂首挺胸做人。如果我们对陷入困境的他更多一分信任,更多一分静静的等待,自然会得到应有的报答与结果。

  去年底,新化法院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消息:新化县的某年轻男子,借了别人钱多年,一直躲着不还,债权人讨债到了他父母家。在法院调解下,其父母用辛辛苦苦喂大的几条猪抵债。债权人也很大气,主动提价1元/斤,并留下1000元给老人家购买年货。这父母和债权人都值得点赞,而那个躲债的儿子则值得批评。新化法院的做法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既捍卫了法律的权威,又不失温暖,也值得赞扬。

  经常见到报纸上公布一些“老赖”的名字,也见到一些人为了债务纠纷对簿公堂,耗费了很多时间精力,且搞得面红耳赤、鸡飞狗跳,其实完全没有必要。归根结底,这些欠债之人是不明道理的愚痴之人。

  有一些复杂的债务,表面上“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甚至“争死一个,气死一个”,但实际情况如何,要问自己的良知。

  上次理发时,我听老板说了一个故事:有一位企业家欠了别人不少钱,经历2008年汶川地震幸存后,立即将所有的钱还了。他说:“别人讨债心烦,我欠债也提心吊胆,钱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何苦为了身外之物将自己搞成一个“老赖”呢?”这是一位开悟之人,是天地让他开悟的。

  传统文化认为:违背道德法律,一定会受到惩处。警察不来找,法院不来找,纪委不来找,自然规律会来找。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时候一到,一定会报。就是如此。

  父母替孩子还债,孩子替父母还债,丈夫替妻子还债,妻子替丈夫还债的故事,网上还有不少。有的是出自天性的善良,有的则是明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一朴素道理后的践行。

  《中庸》说:“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意思是:“由真诚而自然明白道理,这叫做天性;由明白道理后做到真诚,这叫作人为的教育。真诚也就会自然明白道理,明白道理后也就会做到真诚。”像上面记述的年底还钱的老乡、卖猪还债的老人、地震后还钱的老板,就是“明”而“诚”的人。他们即使文化不高,因为能够做到诚实守信,也可说是文化很高了。而诚实守信的人,也必定获得美好的回报。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企无信不久,城无信不宁,国无信不安。你信任,我守信,这是一种非常美好的境界。愿所有单位、个人共同呵护这一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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