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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2年05月19日> > 第9版 > 新闻内容
娄底:进口冷链食品“入娄先入监管仓”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5月10日,娄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付凯军一行赴娄底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调研,了解前期运行情况,要求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通告要求,入娄进口冷链畜禽肉、水产品必须先入监管仓进行查验、消杀、核酸检测,坚决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

  娄底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是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湖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设立的,地点位于湘中诚通商贸物流园,今年“五一”假日期间投入运行,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严厉打击冷链食品走私行为,对于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管控、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溯源,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当天,调研组详细考察监管仓功能设置、日常运作、货物进仓、疫情防控等情况,重点对人员闭环管理、核酸检测频次、是否开展消毒效果评价进行督查,同经营负责人探讨电费、人工、租赁费用等成本收支。调研组指出,监管仓建设管理将是一个长期过程,要加快合同推进、协调电费优惠,在运营过程中,既要做到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又要注重节约成本,在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财政补贴、联合监管的前提下,确保集中监管仓顺利有序运营。

  日前,娄底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22年第6号通告,自2022年5月8日零时起,凡进入娄底市的进口冷链畜禽肉和进口冷链水产品,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查验、消杀、核酸检测,取得“集中监管出仓证明”后方可运输、贮存、生产加工、销售。《通告》要求,广大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前应主动查验《出仓证明》、“湘冷链”溯源码。《通告》同时明确,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工作组,对拒不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罗达意 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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