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原湖南金信诺贸易有限公司集资参与人代表将“衷心感谢冷水江市检察院,关心百姓困苦,为民排忧解难”的鲜红锦旗送到冷水江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阳旭文手上,衷心感谢检察机关为其追赃挽损。
2011年2月28日,陈某华在冷水江市注册成立湖南金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建材、钢筋等,陈某华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实际控制人,后陈某华决定以月息两分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涉及50余人,300余万元。2015年,湖南金信诺贸易有限公司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公司倒闭。案发后,陈某华还有134万余元未清退给集资参与人。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做陈某华及其家属工作,老百姓的血汗钱一定要想办法退赔,根据法律规定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了获得从轻、减轻处罚,陈某华及家人想尽一切办法,筹措了134万余元将尚未清退的集资款全部退赔,取得了集资参与人的谅解,于是冷水江市检察院依法对陈某华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集资参与人的损失得到了全部退赔,对检察机关依法为其追赃挽损感激不尽,自发给冷水江市检察院送来了锦旗表示衷心的感谢。(曾爱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