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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倾情解“心结” 老乡亲握手释前嫌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8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们不应该为了一点小事闹成大矛盾,感谢检察官不厌其烦地做工作,以后我们还是好乡亲。”9月2日,在接过湖南省双峰县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后,两双布满皱纹的手握在了一起。

  75岁的赵某秀与63岁的王某云系双峰县花门镇某村村民,素有嫌隙。2021年11月,赵某秀与王某云在村卫生室相遇发生口角,双方相互谩骂并推搡对方。争执中,王某云被推倒在地致胸、腰处多处骨折,赵某秀左手食指被咬伤。后经鉴定,赵某秀与王某云身体损伤程度均构成轻伤二级。

  2021年3月,公安机关以赵某秀、王某云均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至双峰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案卷、走访当地村民,详细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发现该案案情虽然简单,办案不难,但双方均对对方积怨较深,认为此次冲突错不在己,拒绝认罪,也拒绝和解。且案发后,当地派出所、综治办及镇、村干部对双方均进行过多次调解,但未能达成和解。

  “如果因为彼此心结不打开,就将他们双双起诉,不利于邻里团结,也不利于建设和谐文明乡风。”承办检察官向院领导汇报,争取对两人进行调解,彻底化解双方矛盾。

  承办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联络的方式,先后分别与双方及其家属沟通联系30余次,发现双方并非完全没有调解意愿,只是两人都憋着一口气,始终不肯作出一丝让步。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检察官约两人到当地乡政府进行“面对面”调解,但两人仍觉得心里有道过不去的坎,再次选择不和解,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承办检察官没有放弃,多次登门、打电话与两人沟通、说理,加大力度做双方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表示出了和解的意愿。

  为了进一步化解分歧,推动实现和解,9月1日,检察官前往两人所在村村委会,主持召开调解会,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当地派出所民警、综治办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参与。检察官与调解员们一一回应双方的分歧点、争议点,认真释法说理,同时对他们反复宣传“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让他们认识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在大家的耐心劝说下,双方都意识到了自身的问题,当场真诚地向对方道歉,搁在心里多年的“疙瘩”终于解开。最终,两人达成和解,握手言和。

  9月2日,经检委会研究,双峰县检察院对赵某秀、王某云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江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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