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钢城公安分局青山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诬告陷害案,有效维护了公安机关正常的秩序。
9月9日上午,龙某报警称其放在其租住房内的20万元现金被盗。因属重大盗窃案件,青山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处警并通知刑侦大队勘查现场。调查时,龙某坚称是其朋友邹某盗窃了自己的20万元现金,但却拿不出任何有效证据证明自己有这些现金和邹某盗窃的行为。
处警民警通过侦查分析,基本认定龙某报警内容是捏造的,对龙某进行了法律宣讲和教育劝导。在强大的心理攻势下,龙某最终如实陈述了其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邹某的违法事实。据了解,龙某因邹某借住其家时,未经允许就喝了龙某家存放的散装水酒心中不悦,决定给他一点“教训”,遂捏造事实报假警。
目前,龙某因诬告陷害被行政拘留三日,在送进拘留所的那一刻,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警方提醒:“110”是报警、求助电话,也是关系公共安全的重要资源,恶意谎报警情,不仅浪费警力资源,影响公安机关的工作秩序,而且占用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占用真正有需要的群众的紧急求助通道。恶意报警、谎报警情等行为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打击处理。(罗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