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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0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达成调解协议后的周某与熊某某从双峰法院荷叶法庭法官手中领取了《民事调解书》和《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后,双峰法院发出的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为了尽可能减少因父母离异对小孩造成的负面影响,双峰法院向周某、熊某某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提醒双方:父母双方对于子女一直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抚养一方应当妥善抚养,不得作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积极通过见面、书信、网络等方式关心子女的生活、学习、心理状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引起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心理健康、情感需求等方面的重视,切实担负起为人父母的法定职责,妥善处理对子女的探望事宜。周某与熊某某均表示,虽然双方解除了夫妻关系,但是日后都会妥善处理好孩子的抚养和教育问题,共同呵护孩子成长。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双峰法院先后成立少年法庭、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家庭教育工作指导站、妇联执委工作室等,不断拓展“法院+N”覆盖面,加强与学校、妇联组织、民政部门协作配合,筑牢保护屏障,发挥职能优势,努力为全县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晴空。(王乐星 吴勇波 张任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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