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当天,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五起典型案例。
会上通报了我市市县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近两年来,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环境审判雷霆行动”,共审结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18件,民事案件223件,类型涵盖林、农、渔、土地等资源以及污染侵权等。
这次通报的五起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分别是:新化某农业公司、曾某某、戴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采矿暨公益诉讼二审抗诉案;冷水江法院审理被告人余某犯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罪案;原告湖南省娄底市人民检察院与被告王某初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娄星法院关于湖南某公司与娄底某村委会及该村委会下辖七个组申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纠纷一案;双峰法院关于宋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协同发展,娄底法院系统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保障环境资源行政机关有效施政管理,依法纠正行政违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环境资源权益,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对外发布,扩大环境资源审判的社会影响力,让生态文明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也增强了广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李赛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