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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07月25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这个公开听证会触动人心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5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7月16日下午,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巡回检察组就湖南省赤山监狱拟提请对罪犯刘某某、江某某假释案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益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律师参加听证并发表意见。听证会由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巡回检察组联络督导专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杨琪主持。

  听证会上,湖南省赤山监狱干警分别就两名罪犯的原判情况、财产刑执行情况、服刑期间改造表现、再犯罪风险可能性、是否适用社区矫正等,发表了拟提请假释意见。

  娄底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围绕两名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详细介绍了案件审查情况和听证的问题。听证员就两名罪犯对自身犯罪的认识、家庭情况、假释后生活工作规划、有无再犯罪危险等选择性提问。

  “我很后悔走上一条错误的道路,我想用‘不能不来,不能白来,不能再来’总结我这段至暗的人生历程。我犯了罪,必须承担责任,不能不来监狱;来了监狱,我不能白来,我接受教育改造,认识错误,总结教训;往后余生再不能重来这高墙之中。请求巡回检察组给我改过自新、重新开始的机会。家里还有老母亲和一双儿女,他们在等着我回去。请检察官、听证员们相信我,如果我能假释出去,我一定遵纪守法,再不会重蹈覆辙。”过近半百的罪犯刘某某哽咽地请求。

  年仅22岁的罪犯江某某,眼神中流露出悔意,也充满了对未来的希翼:“我认罪悔罪,深深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刑期间我遵守法律监规,也一直在反省自己的错误,如果当初听父母的话努力学习,继续升学,我会有不一样的人生,不会为了赚钱而触犯法律。我还年轻,我想重新开始,学门技术,诚实劳动,孝敬父母,结婚生子,做个幸福的普通人,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请求给我机会!”

  听证员们经综合评议,一致认为刘某某、江某某符合提请假释条件。

  杨琪对两名罪犯进行了法治教育,鼓励他们遵纪守法,认真改造,做回守法公民。(谭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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