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民政部门撤销了一起长达10年的冒名顶替婚姻登记,并成功化解了错误婚姻登记引发的行政争议。
2008年年底,在云南蒙自务工的奉某经熟人介绍认识了周某。相识三个月后,奉某便于2009年3月份带周某回到新化老家,共同生活半年后,正式在镇民政所领证结婚。
结婚后,奉某与周某夫妻恩爱,并孕育了一儿一女,婚姻生活称得上幸福美满。
但好景不长,2016年3月的某一天,周某没有与在广东务工的奉某打声招呼便离家而去,之后的两个多月奉某一直都无法与周某取得联系。
“突然有一天她打电话找我,我发现她用的是越南的手机号码,她告诉我她是回娘家了,我才知道她是越南人。”一起生活多年,奉某才发现自己的枕边人当初竟是用假身份证与自己结的婚,而且还不是中国人!
“周某”自2016年回到越南后就再没来过新化,直到2024年过年的时候,才用她真实的旅游签证回新化呆了四个月。“周某”再次于2024年5月26日返回越南。
2024年5月,奉某向新化县民政局申请撤销其之前的结婚登记,欲与妻子用其真实身份重新登记结婚。
2024年6月3日上午,奉某来到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反映相关情况,并拿出手机出示妻子的真实护照(护照上显示“周某”的真实身份是越南籍妇女SUN某)。
承办检察官在了解情况后,向奉某调取相关证据,并通过微信视频语音聊天的形式询问远在越南能简单交流的SUN某。
“我以前在云南打工,不能用自己的越南名字,所以请人帮忙搞了一个假身份证,上面的名字是周某。我生完二胎后,有一次去计育办办事时,计育办工作人员发现我身份证上的照片不是我本人,怀疑是假身份证,所以当时就被没收了。”SUN某在视频里对承办检察官道出了真相。
在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承办检察官随后到新化县公安局了解周某和SUN某的相关信息,通过调取公安机关提供的外国人核录管理信息,了解到SUN某的基础信息,证实了假“周某”(SUN某)确实于2024年5月27日出境。而真周某系云南人,新化县公安局无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
检察官通过新化公安联系到云南省红河洲蒙自市公安局,进行取证。同时,承办检察官还通过新化县民政局了解到周某存在两份婚姻登记。
在了解案件的全貌后,根据相关规定,新化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6月24日向新化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并附上证据材料,建议该局对该案情况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撤销相关婚姻登记。
收到检察建议后,新化县民政局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快速反应,于2024年7月12日作出撤销奉某与周某婚姻登记信息的决定。(吴小洁 王卓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