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版
往期回顾
发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 第6版 > 新闻内容
煤气罐也偷?民警:绝不惯着你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日,双峰县公安局杏子派出所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连带破获多起盗窃案件,并成功追回群众的被盗财物。

  “警察同志,我家的煤气罐不见了,这个你们能管吗?”8月12日7时许,杏子派出所的民警接到辖区朱女士报警,称其家中地下室的煤气罐突然消失不见。

  “当然管!”群众利益无小事,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

  据朱女士描述,当天早上6时许,她前往自家地下室,发现常放置在灶台旁边的煤气罐竟然不翼而飞,煤气罐里还有不少煤气,到处寻找无果后选择报警。灌装了煤气的煤气罐属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办案民警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侦查工作。

  经过现场勘查,并调看周边的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当日凌晨4时许,一名男子将朱女士家中地下室的煤气罐盗走,随后逃离了现场。

  掌握相关线索后,民警通过分析研判、循线追踪,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同村的刘某,随后立即前往刘某家中对其实施抓捕。

  当日下午17时许,民警在刘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在其家中查获的不仅有被盗来的煤气罐,还有从施工路段盗取来的6根地钻机钻杆和一个灯架,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约3600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如实供述了其盗窃煤气罐等物品的犯罪事实。经查,刘某于2022年12月份在某施工路段盗取工人放置在路边的一个灯架;于2023年11月份在某高速公路施工路段分五次盗取工人放置在路边的地钻机钻杆6根;这次家中没有煤气,于是盗取了朱女士家中的煤气罐用于自家使用。然而,偷来的煤气罐还没来得及使用,民警便找上门来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双峰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邓卫)

上一篇 下一篇
娄底广播电视报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525号 电子信箱: ldgdb@163.com 热线电话:0738-8328916
备案号:湘ICP备19003865 邮发代号:41-124 广告经营许可证:湘工商广字004号 本站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