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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第7版 > 新闻内容
故意干扰监控探头也是违法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网”“雪亮”等监控系统是重要公共设施,在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城市平安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服务群众的一线法宝,绝不允许故意干扰、破坏。近期,新化公安连续查处2起干扰“天网”监控摄像头案件。

  11月14日晚,新化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发现枫林街道某“天网”监控点位画面异常,通过视频回放确认系男子郭某所为。枫林派出所立即联系郭某调查。

  经查,11月4日凌晨,郭某将车停在枫林街道某小区附近路边,担心会被监控记录,便将摄像头扭转朝上。

  因郭某主动投案如实交代,且违法情节轻微并做出深刻检讨,自愿拍摄视频提醒大家引以为戒,民警依法对其批评教育。

  同日,指挥中心发现上渡街道某幼儿园附近一监控摄像头拍摄角度异常,经民警核查,系11月10日晚被男子袁某私自调整拍摄角度。

  梅苑派出所立即联系袁某,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因袁某认错态度好,违法情节轻微且做出诚恳保证,民警依法对其批评教育。(新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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